各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导师和2023级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2023级统招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选原则
1. 师生互选以自愿结合为前提。
2. 研究生的专业、培养类型与导师一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必须在所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内选择导师。按单位定向招生的研究生必须在定向单位内选择导师。
二、互选范围
1. 研究生范围:2023级统招硕士研究生,包括三年制研究生和“5+3一体化”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和国际学院研究生。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在本次时间范围内参加互选,具体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知。
2.导师范围:第一导师以当年度公布师生互选名单为准,作为第一导师当年度带教原则上不超过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作为第二导师当年度带教不超过2名硕士研究生。若导师为项目导师,作为第一导师当年度带教不超过1名研究生,项目导师不能担任第二导师(实践导师)。
三、互选程序
在研究生教育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http://219.243.22.137/login)上进行师生互选工作。
1.工作流程:研究生申请-导师审核-培养单位确认。
全部学术学位研究生及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此次互选只选择第一导师,可在系统内报名2个志愿导师。
护理、应用心理、中药学、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研究生互选同时选择第一导师和第二导师(实践导师),研究生可在系统内分别报名2个志愿导师。
2.平台操作步骤
(1) 研究生:研究生在校内通过信息门户直接登陆“研究生教育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研究生在校外登录VPN后登录系统,在“我的培养-选择导师”中进行导师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1《师生互选(学生端)操作文档》。
(2)导师:导师可在2023级硕士研究生导师互选名单中查询导师编号。在校内直接通过信息门户登陆“研究生教育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导师在校外登录VPN后登录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确认后,在“导师工作-互选审核”中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操作方法见附件2《师生互选(导师端)操作文档》。
(3)导师审核确认前,研究生可以修改本人志愿。在系统内逾期未审核的申请志愿,视为审核不通过,研究生需要重新填写志愿。
四、互选时间
互选开始时间:2023年9月12日。
研究生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
导师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
五、互选轮次
1. 学术学位研究生和汉语国际教育(045300)专业研究生在2023年第1轮次选择导师。
2.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在2023年第1轮次选择导师。
3.护理(105400)、应用心理(045400)、中药学(105600)、生物与医药(086000)专业学位研究生在2023年第1轮次选择第一导师,在2023年第2轮次选择第二导师。
六、其他事项
1.请研究生导师务必完成基本信息的维护,并在互选时间范围内完成师生互选审核工作。
2.带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的导师申请超额带教研究生的要求如下:主持课题科研经费≥30万元者,可申请超额带教1名学术型研究生;主持课题科研经费≥70万元者,可申请超额带教2名学术型研究生;超额带教学术型研究生总数不得超过2名;申请超额带教的导师,须在系统内填写超额带教申请,规培基地审核同意超额申请后进行研究生互选。
附 2023级硕士研究生导师互选名单
附件1 师生互选(学生端)操作文档
附件2 师生互选(导师端)操作文档
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