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已被拟录取的考生(包括已经被拟录取的推免生)在附件中下载体格检查表,考生需自行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必须全部包含《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2024)》(附件1)所列全部项目,并在2024年7月5日前将:体格检查表(附体检结果)原件以及政审表原件寄送至二级学院或者附院,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不符合规定者无法入学。
请同学们注意,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务必通过邮政EMS邮寄(校内各二级学院)或顺丰邮寄(仅限附院专业型)!具体地址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