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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试(第二轮、第三轮)复试通知(中药学院、中医药研究院)
2024-06-06 15:31   审核人:

一、复试日程、时间安排和程序步骤

日期

内容

备注

6月6日(周四)

复审:各院系所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公布复试名单。


6月6日(周四)

确定入围名单:各院系所组织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参加学科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报研究生院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6月12日(周三)

综合考核

考务组老师会通过移动电话联系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有疑问请联系本通知中的咨询邮箱。

二、组织管理

成立由二级部门党委书记、学院院长等主要主管领导为组长的中药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录取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复试模拟演练、组织实施复试、审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三、招生计划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名称

学术类型

名额

备注

负责二级单位

025

中药学院(包含院系所代码000中的100800)

学术学位

14

含科研博士5名;含国际产学研用联培博士4名

中药学院、中医药研究院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姓名

学术型

备注

1

张伯礼

1


2

高秀梅

2

含1名国际产学研用联培博士

3

邱峰

1

国际产学研用联培博士

4

张艳军

1

科研博士

5

刘志东

1

科研博士

6

于海洋

1

国际产学研用联培博士

7

庄朋伟

1

科研博士

8

胡利民

1

科研博士

9

樊官伟

1

科研博士

10

王毅

1


11

李英鹏

1


12

孙成鹏

2

含1名国际产学研用联培博士

四、复试

1.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内容

由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成面试小组,博士生导师需参加报考自己的考生面试考核工作,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参加的博士生导师可提交委托书,委托他人(至少是博士生导师或者正高职称)代替。面试综合考核具体形式与内容:

考生向考核小组以PPT形式报告5分钟(中文英文均可),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学科背景、外语水平、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面试考核小组专家对考生进行提问,并根据考生汇报及回答问题情况分别独立评分并签字。总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5分钟。留存完整面试考核过程音像。

①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综合素质面试由考核小组每名专家对每名考生按百分制评分(百分制),所报考导师评分占50%,其他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占50%,计算得出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②专业基础课面试(满分50分):按照考生所报考的专业由专家组进行面试考核。

③专业课面试(满分50分):按照考生所报考的专业由专家组进行面试考核。

④外语口语听力(满分50分):由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听力考察3-5分钟。建英语题库,现场随机发给考生,专家组进行提问考核。

面试考核成绩之和低于150分为不及格,则一票否决,不予录取;或申报导师在综合素质面试环节给分低于60分,则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五、录取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材料审核分×40%+综合考核分/2.5×60%,总成绩满分100分。

2.录取原则

一志愿拟录取:各院系所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并在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填写《天津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一志愿)师生互选申请表》,经导师与考生双方签字,交各院系所。

调剂:一志愿拟录取后,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详见后续官网通知。符合调剂要求但一志愿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调剂不能跨学科,中药学只接收原报考专业代码为100800的考生。拟调剂考生需填写《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经拟调剂导师与考生双方同意,可进行调剂。

拟录取名单报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发布后,考生须完善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以及体检报告并邮寄到各院系所。详见后续官网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1.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充分体现了导师组招生自主权。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成立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违反考风考纪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考生认真阅读并签写《天津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承诺书》,必须在各考核过程中合法合规完成各项要求,若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各院系所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有关材料存档备案;如对各院系所处理结果不服,可在各院系所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七、信息公开(根据实际情况撰写)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2-59596225

学院招生咨询邮箱:zyxyyj@tjutcm.edu.cn

学院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59596230

学院纪检监察举报投诉邮箱:zhongyaojw@126.com

附件【2024年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中医药研究院)“申请-考核”博士入围名单(第二轮、第三轮).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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