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递补录取2名考生。
1.因考生个人自愿放弃拟录取,分别递补拟录取考生报考导师名下一志愿未录取考生中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
考生编号 |
姓名 |
拟录取院系所码 |
拟录取专业代码 |
拟录取专业名称 |
导师姓名 |
学位类型 |
备注 |
100636100000004 |
闵晓曼 |
002 |
100506 |
中医内科学 |
冯利民 |
学术型 |
自愿放弃拟录取 |
100636100000002 |
朱依昕 |
002 |
100506 |
中医内科学 |
冯利民 |
学术型 |
递补拟录取 |
100636100000048 |
秦娜娜 |
001 |
100506 |
中医内科学 |
刘维 |
学术型 |
自愿放弃拟录取 |
100636100000049 |
张潇宇 |
001 |
100506 |
中医内科学 |
刘维 |
学术型 |
自愿放弃递补拟录取 |
100636100000047 |
韩真真 |
001 |
100506 |
中医内科学 |
刘维 |
学术型 |
递补拟录取 |
2.请拟录取的考生在附件中下载体格检查表,自行前往三甲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必须全部包含《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附件1)所列全部项目。
一附院拟录取的考生请在2026年1月30日前将体格检查表(附体检结果)原件以及博士申请材料原件以顺丰快递寄送至:天津市西青区昌凌路88号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行政楼,收件人:赵老师 电话:022-27986070。
因一附院统筹安排材料接收工作,以上材料务必选择顺丰快递邮寄,选择其他形式、渠道(如:跑腿、同城快送、邮政服务等)不能确保材料安全准确签收。
二附院拟录取的考生请在2026年1月30日前将体格检查表(附体检结果)原件以及博士申请材料原件以顺丰快递寄送至: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街道增产道69号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仅接收用)13802123495。
3.本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
一附院招生咨询电子邮箱:yjszs202005@126.com;一附院纪检举报投诉电话:022-27986280。
二附院招生咨询电子邮箱:zyefyjxk4@126.com;二附院纪检举报投诉电话:022-60637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