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递补录取1名考生。
1.因考生个人自愿放弃拟录取,递补拟录取考生报考导师名下一志愿未录取考生中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
报名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拟录取院系所码 |
拟录取专业代码 |
拟录取专业名称 |
导师姓名 |
学位类型 |
备注 |
1006399424 |
100636100000455 |
何桂馨 |
024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刘筠 |
学术型 |
自愿放弃拟录取 |
1006399480 |
100636100000454 |
谭瑞 |
024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刘筠 |
学术型 |
递补拟录取 |
2.请拟录取的考生在附件中下载体格检查表,自行前往三甲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必须全部包含《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附件1)所列全部项目,并在2026年6月24日前将体格检查表(附体检结果)原件以及博士申请材料原件以邮政EMS快递寄送至: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 天津中医药大学槿勤园甲106(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2-59596538)。
3.本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咨询电话022-59596538;招生工作邮箱:758987534@qq.com;二级学院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59596538;二级学院纪检监察举报投诉邮箱:7589875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