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校拟举行第三批次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工作日程安排见“2024年第三批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日程表”(研究生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为保障2024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有序开展,现对第三批次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总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在最长学习年限内,2021年(含)前入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和2022年汉语国际教育专业(2年制)入学硕士研究生。
二、答辩资格审核
(一)申请答辩资格审核条件
1. 完成课程修读学分要求且成绩合格;
2. 完成学校要求的全部培养环节且考核合格,已提交全部培养过程材料;
3. 已缴清全部学费;
4. 导师已审核学位论文,并同意研究生进行学位申请;
5. 在职人员申请博士人员的发表论文学术成果达到申请学位要求、全国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发表论文学术成果达到申请学位要求、全国外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二)答辩资格审查流程
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及其导师均使用“研究生教育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操作(操作手册见附件1和附件2)。研究生在6月24日-6月27日提交学术成果等答辩资格审核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7月1日-7月4日研究生可提交答辩申请、导师进行审核。
1.已参加过2024年及之前任意答辩批次的研究生,6月24日-7月4日须在平台内申请更换2024年的答辩批次。
2.首次参加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按以下流程操作:
(1)在平台首页“通知公告”下载本年度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压缩包。
(2)核对本人相关成绩信息:
统招硕士生根据专业类型核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医师资格考试等。已取得医师资格考试证书者,必须录入证书编号并上传证书材料。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但证书尚未下发者,提交考试成绩证明。
在职研究生核对以下成绩: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全国外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
核对内容包括考试等级、考试成绩、考试时间等全部信息,若信息有误或缺失需在平台内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若未核对,造成平台内信息有误而影响毕业答辩和学位授予等,由学生本人负责。
(3)填报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详见(三)学术成果填报。
(4)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后,导师通过平台审核本年度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批次申请或延期申请。
(5)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研究生可在平台中查阅本次答辩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者不能进入本次学位申请后续环节。
(三)学术成果填报
1. 学术成果材料要求
根据《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管理规定》,在平台内上传符合规定的本人全部学术成果材料。每1篇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的全部支撑材料合并成1个PDF文件,有2篇则合成2个PDF文件,以此类推。材料上传要求:
(1)国内期刊:
a.已见刊论文:提供发表当期杂志封面、本人发表目录页、发表论文全文。
b.已录用未刊登论文:提供论文样稿(或投稿时撰写的论文)、录用通知和版面费汇款单(或发票)的扫描件,版面费汇款信息须与录用通知要求汇款信息一致。
(2)SCI文章:论文全文及检索报告,办理详见图书馆论文查新办理流程(研究生院网站-教学培养)。
(3)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证书或授权书扫描件。
(4)著作:著作封面、信息页、编者页。
2. 学术成果填报要求
(1)学术成果之前已在平台审核通过者无需重复填报。
(2)学术成果填报后须经导师审核。
(3)统招研究生要求6月24日-6月27日上传学术成果材料,尚未满足学术成果要求者,可以申请答辩。9月15日前须及时在平台内上传新增学术成果的有关材料;9月15日之后提交平台或未提交平台审核的学术成果,不再作为本次学位申请的依据。提醒:管理员会按照工作日程安排进行审核,请勿催促。
(4)在职研究生要求6月24日-6月27日上传学术成果材料,学术成果达到学校要求者,方可申请答辩。
三、学位论文预审
7月7日-7月12日,研究生(博士、硕士)须统一参加由所属二级单位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工作,预审通过者方可以进行论文盲审、答辩等后续学位申请环节。
(一)研究生提交预审申请
研究生在平台提交预审申请,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根据二级单位组织安排向二级单位提交学位论文、汇报PPT,参加预审。
(二)二级单位召开答辩前学位论文预审报告会
1. 博士学位论文以面审形式,硕士学位论文可采取面审或函审形式。研究生按照二级单位通知时间和地点,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学位论文PPT的简要汇报和回答专家问题。
2. 专家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学位论文进行集体评议,并做出是否同意答辩的决议:
(1)论文的工作量是否充足;
(2)论文的创新性如何(限博士生);
(3)论文科研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4)是否达到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水平。
(三)研究生可在平台查询预审结果及专家意见。
四、学位论文查重和评阅/盲审
(一)学位论文查重
学位论文送评阅/盲审前,进行首次学位论文查重。学位论文评阅稿不得添加“天津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学术诚信承诺、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页、“个人简历”页。查重通过者的评阅稿直接进行送审,查重不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终止。
(二)学位论文评阅/盲审
1.盲审要求:按照研究生院论文盲审流程进行,具体工作要求和盲审名单另行通知。
2.评阅:未参加盲审的研究生由所属二级单位通过平台直接送相关专家评阅。查重通过后的学位论文进入论文评阅,论文内容与格式不能变动;评阅具体组织安排由研究生所属二级单位确定。
论文评阅未通过者,不得继续本批次答辩工作。
五、学位论文答辩
评阅/盲审通过后,9月15日前由研究生所属二级单位依据《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要求》,按照《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组织开展。毕业研究生答辩用材料下载通知详见研究生教育一体化平台内通知公告。
六、答辩后材料上交
答辩通过后,研究生要在导师指导下认真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同时,按照学校要求整理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的相关材料,并根据研究生所属二级单位上交答辩材料的时间,安排完成材料上交和学位论文终稿的提交工作。
(一)学位论文终稿查重及审核
学位论文完成全部修改意见后,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及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合格的简明报告,经导师和二级单位审核通过,进入终稿论文查重。终稿查重不合格的研究生终止本次学位授予。
(二)材料上交
1. 研究生根据各类型研究生上交答辩材料清单,按照所属二级单位的要求整理上交本人答辩材料。
2. 每份材料打印时须使用A4纸打印,页数为两页及以上,须按照顺序连续双面打印。
3. 材料可以使用平台直接导出打印,平台无法导出的材料需参考PDF相应模板,保证填写不改变表格的原始格式。
4. 所有材料内容必须填写完整,签名、公章和时间齐全,签名必须是本人的手写签名(平台导出的电子签名材料除外)。
5. 博士或硕士的《学位申请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上须粘贴的一寸彩色纸质照片,为学位科发放的由新华社拍摄并与学位网一致的照片;在职硕士生在《硕士学位申请书》上,须粘贴“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本人上传并由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一寸彩色纸质照片。
6.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页须签名完整,签名日期为答辩时间,务必勾选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