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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6-01-15 16:01   审核人:

2026年我校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见“2026年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日程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工作通知)。为确保本年度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在最长学习年限内,2023年前(含2023年)入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和2024年国际中文教育专业(2年制)入学硕士研究生。

二、答辩资格审核

(一)答辩资格审核条件

1. 完成课程修读学分要求且成绩合格;

2. 完成学校要求的全部培养环节且考核合格,已提交全部培养过程材料;

3. 导师已审核学位论文,并同意研究生进行学位申请;

4. 在职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发表论文等学术成果达到学位申请要求,且全国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发表论文等学术成果达到学位申请要求,且全国外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二)答辩资格审查流程

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及其导师均需通过“研究生教育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办理相关手续(操作手册见附件1、附件2)。研究生须于1月16日-2月26日提交学术成果等答辩资格审核材料(具体审核时间以二级单位通知为准),资格审查通过后,3月2日-4日研究生提交批次申请,由导师审核确认。

1.曾参加过2025年及之前任意答辩批次的研究生,须在平台内申请换批次2026年第二批次。

2.首次参加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按以下流程操作:

1)在平台首页“通知公告”下载本年度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压缩包。

2)核对本人相关成绩信息:

统招硕士生根据专业类型,核对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医师资格考试等相关考试成绩。

在职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核对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核对全国外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

核对内容包括考试等级、考试成绩、证书编号、考试时间等全部信息,信息无误无需操作,信息有误或缺失的,须在平台内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请务必认真核对,若因未按要求核对导致平台信息错误,进而影响学位授予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3)填报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详见(三)学术成果填报。

4)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后,导师通过平台审核本年度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批次申请或延期申请。

5)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研究生可在平台中查阅本次答辩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者不能进入本次学位申请后续环节。

(三)学术成果填报

1. 学术成果材料要求

根据《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管理规定(津中医发〔2021〕93号)》《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发表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论文的补充规定(津中医研究生院〔2023〕4号)》,在平台内上传本人符合规定的学术成果材料。材料整合要求:每1篇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的全套支撑材料,需合并成1个PDF文件,有2篇则合成2个PDF文件,以此类推。材料上传要求:

1)国内期刊:

a.已见刊论文:提供发表当期杂志封面、含本人论文题目的目录页、论文全文。

b.已录用未刊登论文:提供论文样稿(或投稿时撰写的论文)、录用通知和版面费汇款单(或发票),版面费汇款信息须与录用通知汇款信息一致。

2)国际高水平期刊文章:论文全文及检索报告,办理详见图书馆论文查新办理流程(研究生院网站-教学培养)。

3)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证书或授权书。

4)著作:著作封面、信息页、编者页。

2. 学术成果填报要求

1)学术成果之前已在平台审核通过者无需重复填报。

2)此次学术成果填报后须经导师审核。

3)统招研究生:1月16日-2月26日上传学术成果材料,若暂未满足学术成果要求,可先申请本批次答辩,但须于5月29日前在平台内上传新增学术成果的有关材料,未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在平台提交学术成果,将影响本次学位申请

在职申请博士学位人员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1月16日-2月26日上传学术成果材料,且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术成果要求后,方可申请本批次答辩。

三、学位论文预审

3月9日-3月18日,所有申请本次学位授予的研究生须统一参加所属二级单位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工作,预审通过的,方可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环节。

(一)研究生提交预审申请

研究生在平台提交预审申请,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根据二级单位的安排提交学位论文、汇报PPT,参加预审。

(二)二级单位召开答辩前学位论文预审报告会

1.博士学位论文以面审形式,硕士学位论文可采取面审或函审形式。面审研究生按照二级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学位论文PPT的简要汇报和回答专家问题。

2. 专家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学位论文进行集体评议,并作出是否同意答辩的决议:

1)论文的工作量是否充足;

2)论文的创新性如何(限博士生);

3)论文科研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4)是否达到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水平;

(三)研究生可在平台查询预审结果及专家意见。

四、学位论文查重

学位论文盲审前须进行查重,相关要求见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办法(津中医研究生院〔2023〕2号)》。查重通过者的论文稿直接进行送审,查重不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终止。

盲审相关要求见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规定(津中医发〔2026〕4号)》,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论文盲审未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终止。

五、学位论文答辩

盲审通过后,各二级单位须于5月29日前,依据《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津中医研究生院〔2025〕3号)》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相关材料可通过“研究生教育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六、答辩后材料上交

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当在导师指导下,认真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同时,按照学校要求整理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相关材料,在所属二级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材料上交和学位论文终稿的提交工作。

(一)学位论文终稿格式检测、查重及审核

学位论文修改完成后,须按终稿格式排版,进行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https://yjsy.tjutcm.edu.cn/info/2007/7903.htm),并插入“原创性声明及学术诚信承诺、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的手写签名扫描页。扫描页要求:手写签名清晰完整,勾选“不保密”选项,签名日期填写答辩日期。

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及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合格的简明报告,经导师和二级单位审核通过,进入终稿论文查重。

(二)材料上交

1. 研究生根据各类型研究生上交答辩材料清单,按照所属二级单位的要求整理上交本人答辩材料。

2. 每份材料打印时须使用A4 纸打印,页数为两页及以上,须按照顺序连续双面打印。

3. 材料可以使用平台直接导出打印,平台无法导出的材料需参考PDF相应模板,切勿保证填写不改变表格的原始格式。

4. 所有材料内容必须填写完整,签名、公章和时间齐全,签名必须是本人的手写签名(平台导出的电子签名材料除外)。

5. 《学位申请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上须粘贴的一寸彩色纸质照片,统招研究生粘贴新华社采集的与“学信网”同版照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粘贴“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同版照片,在职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粘贴“学位图像采集”提交的同版照片。 

 

附件【附件1 研究生教育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研究生用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 研究生教育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导师用户).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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